易车讯 7月22日,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将增强交通精细治理能力,推进交通需求管理,其中提到将完善小客车拥有管理、加强小客车使用管理。
具体是统筹考虑路网容量、环境保护等要素,加强小客车号牌额度总量控制,完善非营业性小客车额度管理政策。坚持车辆使用区域差别化管理。结合交通流量和拥堵情况,优化小客车通行管理政策。推进落实公共停车收费的市场化调节机制。
在新能源车方面,上海提出:
加速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应用: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持续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推广,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租赁汽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加快港区、机场内非道路移动源能源替代,加大内河新能源船舶应用探索和推广力度。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崇明生态岛、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实施车辆超低排放准入,鼓励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
积极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加大氢燃料储运、加注等技术攻关力度,适度超前布局氢气加注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超过70座。积极探索氢燃料电池的多场景、多领域商业性示范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公交、客运、重型货运、冷链运输、环卫、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
完善充(换)电设施网络并促进使用:新建10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打造统一查询、统一结算的全市经营性快充网络,推进45个左右出租汽车充电示范站建设。加强充电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管理,积极引导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管理。探索居民自用桩智能充电模式,加强智能充电管理,鼓励自(专)用桩共享改造,推进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全市建成30个左右示范小区。鼓励并支持建设针对重型营运货车及工程作业车辆的换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