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车讯 8月22日,商务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相关信息,截至22日中午,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信息平台已经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超过了68万份。 近日,商务部等7部门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一个月以来,新增补贴申请约34万份。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带动报废汽车回收量迅猛增长,1~7月,全国报废汽车回收350.9万辆,同比增长了37.4%。其中,5月、6月、7月分别同比增长百分之55.6%、72.9%和93.7%。
近期,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效果,顺应各方呼吁,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拿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以旧换新。
8月16日,商务部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具体来看,这次的补贴标准大幅提高了。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补贴标准由原来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都增长了一倍及以上。除了报废更新之外,这次政策还将置换更新也纳入补贴范围。国家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开展置换更新。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税务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着力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对符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以下简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